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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 ——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大赛活动公告

时间:2024-04-29 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鲜明文化标识的影响力,全力构建“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发展新格局,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迎战旅游旺季,有效利用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创新打造文旅IP,讲好青海故事,吸引社会力量宣传大美青海,举办“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大赛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我为家乡代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西海民族音像出版有限公司

  三、活动安排

  大赛自4月下旬开始至5月中下旬结束。

  2024年4月25日—4月27日,发布“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 ——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大赛公告。

   2024年4月28日—5月5日,作品征集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授权承诺书》(见附件2)图片或PDF版和短视频作品刻录光盘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西海民族音像出版有限公司。(邮箱:jsb@xhmzyx.com,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6号,邮编:810000)

   2024年5月6日,参赛作品初步评选。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选取10条参赛作品。

   2024年5月7日—5月14日,通过初评审核的10条参赛作品在“青海文旅”抖音号、快手号、微信视频号上同步推送。并以上述三个平台的“点赞+转发”数量总计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排名先后依次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数据统计时间为自参赛作品在主办方平台发布时间起至5月14日24:00止。

   2024年5月15日—5月17日,对终评的参赛作品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青海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投诉的参赛作品,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024年5月19日,举办颁奖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参赛范围

  本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凡具有相关爱好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须内容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植入广告,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要围绕“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我为家乡代言主题,讲身边事、讲自己事、讲家乡事,用群众语言和接地气的叙事方式,宣传推介家乡绿水青山、文旅资源、民宿民居、美景美食、风土人情、历史文化、非遗项目、特色物产、手工艺品、田园乡愁、城乡新貌等。通过镜头记录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捕捉普通人建设大美青海、美丽中国的动人瞬间,生动展示青海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人文之韵。

  2.视频质量要求:

   (1)短视频拍摄手法不限,画面连贯、内容完整、立意新颖,时长控制在60秒以内。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动画短片、微电影、微纪录片、视频日志VLOG和原创音乐MV等;

  (2)视频比例9︰16(竖屏)、16︰9(横屏),画面应避免四周均为黑边的情况出现;

  (3)剪辑应避免发生跳帧、花屏、场纹、无故黑屏等技术层面问题;

  (4)视频画面中不能带角标、水印、字幕;

  (5)视频须音画同步;

  (6)视频格式: mp4、mov,单个文件原则上控制在1G以内,最大不超过2G;

  (7)如有视频简介须言简意赅,如有同期声,须提供同期声文字。

  3.注意事项

  (1)作品中出现党旗、国旗、军旗等旗帜时,须符合相关规范;

  (2)作品中出现党徽、国徽、军徽、团徽等徽章时,须符合相关规范;

  (3)作品中出现世界地图、中国地图等地图时,须准确(参考链接: http://bzdt ch.mnr.gov.cn/);

   (4)作品内容涉及的文字须准确、规范,没有错别字和表述错误。出现简体汉字外的其他文字(如英文、少数民族文字)时,须注明汉语意思,并保证翻译的准确性;

  (5)作品内容涉及少数民族同胞时,相关名称、风俗、服饰等须准确严谨;

  (6)作品内容涉及宗教方面时,须符合相关规定;

   (7)参赛者需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供稿要求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申报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供稿要求之所有规定。

   (三)组织申报

   1.各参赛企业、团体或个人须认真填写《“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填写内容文字要精炼、简明扼要,涉及商业机密的由参赛者自行保护。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授权承诺书及短视频作品统一发送至承办单位。

   2.同一件参赛作品原则上只能由一个单位、团体或个人申报,以团队参赛的,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5人)。

  五、大赛评审

   “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 ——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将统一择优展示,按照发布公告、征集报名、专家初审、线上评选、网络公示的程序进行。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向获奖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金按照《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发放。

  七、其他事宜

   (一)本届大赛充分尊重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宣传、发布等权益,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参赛者一经投稿,则代表授权主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公开展示和案例教学;获奖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主办方共享,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活动结束后,参赛者方可在个人社交媒体播出、推送其参赛作品。

   (三)大赛免收报名费和参评费(参赛人员交通、食宿及作品提交交通费用由参赛单位、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主办方除根据本次大赛有关规定向有关参选者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外,将不再向参赛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参赛单位、团体或个人可以申报多件作品,对入围作品待参赛完后将投放到各级各类平台进行青海省文化旅游公益宣传推介。

  (五)参加短视频大赛的相关安全等事宜由参赛单位、团体或本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顾雄林 18397080597 奎万芳 14797029314

   杨金花 18097208247

  邮 箱:jsb@xhmzyx.com

  附件:1、“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docx

  2、授权承诺书.docx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qinghai.gov.cn/tzgg/21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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