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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旅游行业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提示

时间:2020-05-28 来源: 作者: 

  清明节期间,是祭祖扫墓、赏春旅游等野外用火高峰期,极易造成森林火灾。全省文旅部门和相关旅游经营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引导,提倡文明祭祖、文明旅游,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地文旅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林草部门,组织旅游景区、旅行社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督促旅行社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纳入团队行前说明会内容,向游客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督促旅游景区充分利用游客服务中心、景区购票处LED屏、景区厕所、停车场等场所,以有效方式向游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各级旅游部门网站、旅游经营单位网站要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让广大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清楚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了解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广大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规定。

  二是强化火源管控。各地文旅部门要积极配合林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火源管控检查,督促景区加强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景区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旅行社、旅游景区要警示游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野外用火者要立即制止,并向公安部门报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格禁止旅游者进入非开放自然保护区。

  三是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各地文旅部门要及时发布安全提示,警示本地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控措施,确保全省文旅行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持续平稳。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25日